黃海盛,男,1972年11月生,1990年7月參加工作,199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。曾任上海市崇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科科長;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;向化鎮(zhèn)鎮(zhèn)長;縣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局長;崇明區(qū)文化和旅游局黨組書記、局長。2022年11月,崇明區(qū)紀委監(jiān)委對黃海盛立案審查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。2023年4月,黃海盛被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,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。
曾經的優(yōu)秀青年、當時崇明縣最年輕的鄉(xiāng)鎮(zhèn)長、長期在領導崗位上的黃海盛由“好同志”成為“階下囚”,令人唏噓。30年從政生涯,他有近20年處在領導崗位上,正在人生得意時,卻早早畫下了句號。這一路上,在腐朽思想與僥幸心理的驅使下,黃海盛與組織越來越遠,與不法商人越來越近,最終滑入了違法犯罪的深淵。
由風及腐,在吃喝玩樂中淪陷
黃海盛出生于一個普通職工家庭,中專畢業(yè)后,成為崇明縣一名小學老師。那時候他家境一般,結婚時還住在租借的房屋里。1990年,他離開學校成為一名機關干部,在崇明縣人民法院辦公室任職。到機關工作后,黃海盛知道自己學歷層次不夠,在中專時學的又是書畫方面的知識,為了趕上身邊同事的步伐,他經常加班加點鉆研工作。同時,他決心提升自己的學歷水平,經過努力,他考了業(yè)余大學,攻讀法律專業(yè)。平常上班、周末上學,黃海盛為了勝任本職工作花費了很大力氣。
到法院工作不久,黃海盛逐漸脫穎而出。當時,單位開會的會標需要用毛筆字書寫,搞宣傳也要經常出板報,他的書畫特長派上了用場,這些工作全都由他一人完成。由于工作積極上進,加之在干部職工中小有口碑,他很快受到縣里領導的關注和重視。在法院工作6年后,黃海盛調任縣政府辦公室任秘書一職。
從1996年到2001年這五年時間,黃海盛熟知了縣政府工作運轉、政策制定等情況,深得領導信任,頻繁參加各種會議、調研項目情況、協(xié)助工作推進。也正是從這個時候開始,黃海盛的身邊慢慢出現(xiàn)了一些商人老板,有意無意地接近他,嘗試與其拉關系、攀感情、套近乎。有的請他吃飯,有的請他喝酒,要和他“交朋友”。不論是旁敲側擊打聽消息,還是噓寒問暖拉近距離,黃海盛從未有過警覺,更談不上警惕。“當時我心里一開始還有點擔心,但轉念一想,他們也沒有什么有求于我,我也并沒有什么職務之便給他們提供幫助,可能純粹是為了和我交朋友,就放松了警惕。”黃海盛反思說,自此以后,他對于酒局飯局是來者不拒。一開始,一周去個一兩次,后來越去越多、越去越經常。
規(guī)矩放下,就再也拿不起來了。黃海盛仕途順風順水,31歲提任副局長,34歲成長為當時崇明縣最年輕的鄉(xiāng)鎮(zhèn)長。隨著職務越來越高,圍著他轉的“朋友”越來越多,而他的膽子也越來越大,紅包越拿越多。他逐漸成了“兩面人”,尺度一松再松,規(guī)矩一放再放。“他們經常邀我吃飯喝酒,晚上再去KTV唱歌,并且這些都是他們買單。”黃海盛告訴辦案人員,他很享受這樣的感覺,遇到拉攏便淪陷其中。
觀念跑偏,毫無紀律規(guī)矩意識
黃海盛從小喜歡舞文弄墨,在書法上更是下過一番苦功,通過努力還成為市書法家協(xié)會會員。在調任崇明縣文廣局局長后,他曾專門到北京拜師學藝,目的是提高自己的書畫創(chuàng)作與作品鑒賞能力,方便與“文人墨客”打交道,結識更多的藝術家。書畫專長加上文藝方面資源的積累,令他有些洋洋得意,自詡為“文化人”。而那些刻意與黃海盛結交的“朋友”們,了解他平時愛古玩、愛收藏,便專程登門拜訪,要么是想讓黃海盛這個“專家”幫忙購買名家真跡,要么是向其本人“求字求畫”。
久而久之,黃海盛嗅到了其中的“商機”,他沒想到,一個局長的位置竟意外地讓自己多了一門掙錢的“副業(yè)”。他開始做起了經營字畫的行當,不管是同事同行,還是商人老板,一個個全變成了自己的“客戶”。“這些售出的字畫有的是黃海盛請到崇明采風的畫家所作,有的是在展會中托人購買,全都是低價買入、高價賣出。”辦案人員介紹說。
2011年至2022年間,黃海盛利用職務便利或地位形成的影響力,違規(guī)經營字畫并從中獲利超過175萬元。更有甚者,他竟然還將分管的業(yè)務自己發(fā)包、再自己承包。老板彭某承接了縣文廣局發(fā)包的工程項目后,黃海盛又從彭某處分包了宣傳片制作的業(yè)務,一次便違規(guī)獲利25萬余元。
自古當官發(fā)財應兩道。為了發(fā)財而當官,權力就會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,容易走上腐化墮落的不歸路,最終淪為黨和人民的罪人。黃海盛不僅毫無紀律規(guī)矩意識,更在錯誤觀念的指引下,為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找出所謂的“充分理由”。
他認為,“文人”就應該不拘小節(jié),并視一切條條框框為迂腐和俗氣。“我雖然業(yè)余學習的法律專業(yè),但我對法律、紀律這些枯燥的東西一向不重視,甚至長期忽視其存在。在我的骨子里,我喜歡文藝的浪漫、自由、放縱,所以人生軌跡離經叛道,從不規(guī)規(guī)矩矩。”黃海盛坦承道。
工作時間越長,他這種肆意妄為的性格就越是凸顯。一方面,他自詡崇尚古代賢士“清凈無為”“逍遙齊物”;另一方面,卻把古代賢士的人格之美異化為對自己的縱容,縱欲、縱情、縱樂。一時間,欲望泛濫成災。僅在2018年一年,黃海盛就6次接受商人老板的旅游安排,足跡遍布大江南北,而且?guī)缀跏欠曛苣┚统鲇?,逢假期就外出?/p>
甘被圍獵,帶壞單位風氣
黃海盛反思說,當所謂“好友”在生意上需要幫助時,自己毫不推辭,當他人向自己推薦出手闊綽的商人陸某時,他更是欣然接受、視為知己。在陸某拿到工程后向自己表示“感謝”時,更覺得這樣才是“知恩圖報”的“好哥們”。
辦案人員介紹,區(qū)文廣局和旅游局合并后,單位的工程項目也多了起來,這給本就四處尋找“生財之道”的黃海盛帶來了更多可乘之機。
2018年至2020年間,區(qū)文旅局共發(fā)包了40多個工程項目,包括紀錄片宣傳片拍攝、系列書目策劃、社區(qū)文化活動分中心建造、景區(qū)建設與改造等。在這兩三年,相繼有21個商人老板逢年過節(jié)就來給黃海盛送禮品禮金,同時,飯也吃、酒也喝、煙也收、表也拿,黃海盛違紀違法的數(shù)額不斷增加。據(jù)統(tǒng)計,他收受的賄賂僅現(xiàn)金就多達357萬余元。
“在工程項目多的時候,我把辦公室當成了‘收費站’。”黃海盛懺悔道。這兩三年時間里,他幾乎是通過一個工程結識一個商人老板,而每個商人老板也懂得“意思意思”,逢年過節(jié)就來拜訪走動,他的“朋友圈”隨之迅速擴大。
這些商人老板對黃海盛的興趣愛好了如指掌,然后投其所好。有的知道他喜歡練書法,就在自己公司里為其量身打造了一間書房,并且奉上高檔煙、泡好上等茶,全程為他服務;有的知道他喜歡騎行,便提前為他買好專業(yè)的自行車;有的知道他兒子在國外留學,就專程送上美元、歐元等外幣。
“身邊交的朋友幾乎全是跟自己有利益關系的商人老板。我知道他們和我交往的目的是獲取工程項目,但是面對他們的殷勤關心和細心服務,感覺身心非常愉悅且樂在其中。”黃海盛說。
上梁不正下梁歪。黃海盛身為單位“一把手”,不僅沒有帶頭廉潔自律,反而頂風違紀違法,敗壞了整個單位的風氣。正是由于黃海盛的亂作為,導致區(qū)文旅局的政治生態(tài)遭受嚴重破壞。他不僅常年收受自己下屬的紅包,還帶著單位班子成員和部分科室負責人集體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,既為商人老板站臺,又因利益在老板與黨員干部之間牽線搭橋。2023年4月,區(qū)文旅局有15人被查。
黃海盛從當年崇明縣最年輕的鄉(xiāng)鎮(zhèn)長淪為人人唾棄的腐敗分子,他早就把組織的信任和重托放在一邊,早就把理想和信念拋到腦后,眼中看的是自己,心里裝的是貪欲。
心存僥幸,一再錯過組織挽救
組織不是沒有給過黃海盛機會。2019年,崇明區(qū)紀委監(jiān)委曾就相關問題對黃海盛進行函詢,面對組織的提醒,他不僅不如實報告情況,還敷衍塞責。面對“是否有與商人交往密切”等問題,他矢口否認,回應說,“我與企業(yè)家一貫保持正當往來,所有工程、項目均嚴格按照招投標、政府采購、局班子會議‘三重一大’事項集體決策程序進行”。他自認為這樣答復就可以瞞天過海,組織函詢是“走走過場”。
2021年,區(qū)文旅局下屬某公司原董事長楊某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區(qū)紀委監(jiān)委立案審查調查,黃海盛因負領導責任,再次被啟動核查。也正是從2021年底開始,區(qū)紀委監(jiān)委又陸續(xù)收到涉及黃海盛的問題線索,一直到他被立案審查調查前,有關舉報信從未間斷。
根據(jù)群眾反映的問題線索,組織在進行初步核實后,于2022年3月對其立案審查調查。根據(jù)審查調查情況,同年7月,黃海盛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、政務撤職處分。他回憶說,“我被撤職降級后,心想組織不會再追究了,又一次僥幸過關,終于‘軟著陸’了。”
為了掩人耳目,不讓自己所有的違紀違法行為敗露,黃海盛在受到處分后開始盤點自己多年來的“經濟賬”,包括家庭收入、支出和違紀違法所得。他發(fā)現(xiàn),在1000多萬元存款中,有大部分無法講清來源,便開始為自己尋找“合理借口”。
黃海盛認為,最好的借口就是“自己經營字畫所得”。一來,字畫買賣交易金額比較大,容易取信于人;二來,自己熟悉其中的“流程”,應對的時候會更加自如。于是,他找到堂哥黃某,商定把無法說明來源的家庭資產算作黃某委托其購買字畫的“委托款”。黃海盛先后兩次找到黃某串供,第一次雙方約定“委托款”為700多萬元;第二次,黃海盛在又一次盤完“賬”后,告訴黃某要把數(shù)額增加到900多萬元。他認為,只要雙方咬定不松口,就會天衣無縫,事情就會“翻篇”過去。
黃海盛一而再、再而三地錯過了組織挽救。2022年11月,崇明區(qū)紀委監(jiān)委對黃海盛立案審查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。經查,黃海盛違反政治紀律、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工作紀律、生活紀律,涉嫌受賄犯罪。“就在我被留置后,還一度有僥幸心理,以為硬扛幾天,經過幾次訊問就會放我回家。”黃海盛說。
長期的僥幸心理和麻痹意識讓黃海盛在犯罪的泥淖中越陷越深,他終將為此付出慘重代價。
黃海盛懺悔錄(節(jié)選)
2022年11月15日,我接受組織審查調查并被留置,這一天,我50歲的生日剛過去13天。
五十而知天命。在知天命之年我的命運開始改寫。我的前半生,求學、工作,雖然一路艱辛坎坷,也算小有作為。但是因為我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,50歲開始我將為自己的錯誤付出慘重代價。我將離開體制和組織,離開多彩的社會和溫暖的家庭,獨自一人走上漫漫的牢獄生涯。這是我人生的極大悲哀,也是我咎由自取的苦果。
在組織的政治教育和挽救下,我從一開始的心里抗拒、無奈接受,到主動配合、自覺醒悟、深刻反省,我為自己的錯誤感到痛心疾首,每每陷入深深的自責中。我親手毀了自己的大好前程,給黨的聲譽帶來了嚴重影響,不僅自作自受,也連累了家人。我對不起黨,對不起人民,對不起家人,我向黨組織認錯,向人民請罪。我愿意接受黨組織的任何處理,接受法律的制裁。
我之所以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,根本原因在于自己的理想信念喪失,忘記了入黨時的誓言,忘記了黨章的明確要求,背離了一個共產黨員的初心使命。隨著我崗位的變化,職務的升遷,權力的增大,我的理想信念不斷地減弱,直至完全喪失,我在金錢面前沒有擋住誘惑,使自己在政治上一步步蛻變,心理上失衡,行為上瘋狂,徹底淪為一名可恥的犯罪分子。
隨著理想信念的喪失,我的人生觀、價值觀也嚴重扭曲。我不再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初心,只追求自己個人的利益,追求自己的精彩人生、快樂人生、享受人生。不再考慮黨性修養(yǎng)、政治覺悟,滿腦子都是一手抓工作,不至于失去崗位和權力,一手抓拼命掙錢,快活當下,也為晚年瀟灑做準備。
我平時自認為是個“文化人”,因此在文化思想方面多方吸收,來者不拒。其中有很多封建思想糟粕和低俗文化對我影響很深,長期以來形成了我反叛、散漫的性格,與共產黨員要求的政治素質和氣質格格不入,這也是我跌入犯罪深淵的一個重要思想根源。
從一開始的偷偷摸摸,到后來公然在辦公室收受錢財、膽大妄為,都是因為長期的僥幸心理使自己逐漸麻木不仁、習以為常。所以,表面看,我的東窗事發(fā)是由下屬企業(yè)負責人瀆職和經濟問題所牽連,似乎出于偶然,但實質上我的犯罪行為已經愈演愈烈,無法遮掩,出事是必然的。
人生不能重來,也沒有后悔藥。事已至此,再多悔恨的淚水也無法洗刷自己的罪惡,再多悔恨的言辭也挽回不了人生的敗局。我知道,我面對的是紀律和法律的雙重懲罰,我將被清除出黨員隊伍,將度過漫長而痛苦的監(jiān)獄生活,讓我永遠記住這無比慘重的教訓和代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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